明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167元
近日从区医保办获悉,2016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将于今年9月1日启动,我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含大中专院校学生)为每人167元,政府资助标准为每人400元。
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每月最后2个工作日暂停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业务)。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请在扣费账户中备足余额或在规定时间内到(农业、工商、农商)任一银行办理现金缴费。如不参加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请在2015年8月14前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停保手续。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外,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待遇享受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度各类人群参保登记渠道与上年度保持一致(详见右表),其中农村户籍中小学生通过村集体渠道参保,城镇户籍中小学生通过学校渠道参保,大中专学生(不分户籍)通过学校渠道参保,如通过街道(镇)或村集体参保缴费,将按照非从业人员身份享受相关待遇。
区医保办提醒,为保障新生儿享受医保待遇,家长应于新生儿出生后六个月内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如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2015年和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须足额缴纳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医保费后,方能按规定享受从出生开始的医保待遇。今年9月份即将入读小学一年级、已参加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城镇户籍参保人,家长应在2015年8月14日前到区内任一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停保手续,开学后统一在小学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此外,为方便参保人、村集体和学校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如尚未办理银行划扣的,请尽快到所属区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开户登记或委托银行划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