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采取多种措施管控案件比2020年刑事案件案件比位居全省第一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统筹推进、全面督导“案件比”工作,两级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案件比”为1:1.37,位居全省第一位。
“案件比”中的案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最佳案件比是1比1。当事人的一个“案子”,经历的司法程序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办案的满意度,把每一个诉讼环节的工作做到极致,以最少的诉讼环节、最少的办案时限办结案件,全市检察机关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案件比”管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市人民检察院加大对全地区的统筹推进力度,把“案件比”工作作为两级院的一把手工程。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干警对“案件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控制“案件比”成为干警的自觉行为。他们还采取应对措施,及时解决影响“案件比”的瓶颈问题。
市人民检察院还对全地区退侦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查找原因,提高退侦案件质量。并加大考评引导力度,在检察官主要业务评价指标实施细则中明确“案件比”的工作要求,激励检察官将办案工作做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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