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长途客运推行省际客运承运人责任险
市陆管处贯彻执行***《道路运输条例》,从去年下半年起在全行业大力推行长途班车、旅游班车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目前全市已有75家客运公司参加责任险,8千余辆省际客运车中已有2700多辆投保,比例高达30%,到10月底,全市省际客运行业承运人责任人险投保率将达90%以上。
1、政府牵头,联合共保。上海长途客运日发班次3200班,发往全国17个省市,600多个地、市、县,年运量达2500万人次,长途客运在营运中一旦发生事故,不仅给受害人及家庭带来伤害,也给客运经营者带来巨大的赔偿压力。市陆管处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从今年8月1日实施的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关于“客运车辆经营者必须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的规定,联合市道路运输协会,采取邀标、招标形式,为客运经营者集体投保,以减轻承运人的投保成本,最终由人民保险、太平洋保险和平安保险的上海市分公司共同承担此项业务。
2、科学定额,强化服务。承运责任险按车辆的座位投保,长途班车每座保费100元到110元;旅游客车为95元,保额严格按照法规规定,科学合理,出险后,按上海市居民收入水平和受害者的年龄进行赔付,保额最高达40万元。今年以来,本市共发生长途客运交通事故7起,属于承运人责任险范围的有4人,受害人家属很快得到了较高金额的赔付,维护了社会稳定。
市陆管处还会同客运单位、行业协会、安全办及参与承办的3家保险公司,组成了责任险服务小组,具体参与各个环节,加强承运人责任险的协调、监督、裁决,为承运人责任险的推行、落实和赔付等事项服务,受到了全行业客运经营者的拥护和好评。
3、酝酿归并,化解压力。上海长途客运目前旅客保险主要有:一是在客票中所含2%的费用为旅客意外险,这种保险只限于当次有效,保额很低,仅3―5万元;二由旅客自愿购买的保费为2元的附加险,也是当次生效,保额5万以下;三是目前实施的承运人责任险,由客运经营者出资为旅客购买,保险时间一般为一年,赔付标准较高。由于这三种保险性质相同,且承运人责任险已涵盖了前两个险种,明显重复,上海有关部门正在酝酿进行合并,以降低成本,缓解客运经营者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