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县2021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的公告
现将环江县“2021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使用分配方案”予以公告,(内容详见***)
资金来源:2021年第二批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113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708万元,自治区资金93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35万元,资金下达文号:桂整合〔2021〕6号、桂整合〔2021〕7号。具体项目如下:
中央资金安排的八大类项目:(一)雨露计划(秋季);(二)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三)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发展资金;(四)贫困村村集体经济项目。(五)小额信贷贴息;(六)光伏维修资金;(七)基础设施项目资金。
自治区资金安排的三大类项目:(一)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二)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乡村公益性岗位;(三)项目管理费。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明细如下:
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708万元
(一)雨露计划(秋季)400万元;(二)产业扶贫项目资金3740万元;(三)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发展资金650万元;(四)贫困村村集体经济项目780万元。(五)小额信贷贴息1000万元;(六)光伏维修资金160万元;(七)基础设施项目资金2978万元。
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30万元
(一)产业扶贫项目资金280万元;(二)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乡村公益性岗位550万元;(三)项目管理费100万元。
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35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环江思恩镇桥西路198号
联系电话:0778—8872789
电子邮箱:hjfpbxmg@163.com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1.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分配方案
2.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基础设施项目计划表
3.2021年度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民宗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