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会议会风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汕金委办[2009]25号
关于印发《区委区政府会议会风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市驻区单位:
《区委区政府会议会风监督实施办法》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办公室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22日
区委区政府会议会风监督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端正会风,严肃会议纪律,加强会风监督整改力度,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端正会风问题的通知》(粤委办[2008]1号)、《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端正会风问题的通知》(汕市办[2008]6号)和《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