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关于本市流通领域护眼台灯商品质量监测情况的通报
本市流通领域“护眼”台灯商品质量监测情况
目前市场销售的台灯中有很多标称有护眼功能,因而这些台灯很受消费者、特别是学生家长的欢迎。近期,市工商局对本市市场上销售的标称有护眼功能的台灯进行了质量监测。经检测,合格16种,不合格14种,合格率为53.3%,与2004年42.5%的合格率相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其中,上海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闵行店、上海虹口华联吉买盛购物有限公司、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友谊南方商城被监测商品的合格率分别为25.0%、33.3%、33.3%。
本次监测共抽样13家大型超市或百货店经销的30种商品,涉及检验项目13项,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骚扰电压、桌面上的照度、耐久性试验和产品标识。
骚扰电压超过标准规定的限值。骚扰电压属于无线电骚扰的一种,灯具的骚扰电压超过限值,将影响其周围广播电视接收和仪表仪器设备正常工作,导致无法正常收听收看或仪器控制失灵。监测发现,有10种商品该项指标不合格,单项合格率仅为66.7%。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被检台灯的电子镇流器中没有安装抑制骚扰的元器件,或者选择的元器件参数不恰当。
桌面上的照度不达标。根据产品标准规定,书写照明用的台灯在正常工作位置应提供被照桌面上足够的照度和照度均匀度,使人眼感到舒适、不容易产生疲劳感。标称有护眼功能的台灯一般用作书写照明,该类商品通常声称能使使用者眼睛感到舒适,不易产生疲劳,能够保护视力,因此,理应达至标准规定的照度和照度均匀度,但监测发现,有8种商品的照度达不到标准要求。
耐久性试验不合格。在正常条件和异常条件下周期性工作时,台灯部件不应过早损坏,也不应有烧焦变形等不安全现象。监测发现,有6种台灯在进行耐久性试验时,镇流器烧坏,以致于不能正常工作。
产品标识不合格。标识是消费者挑选、安装、使用和维护灯具的重要安全信息来源,它既提供了灯具的设计参数和预期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方式,同时还给出一些警示信息,避免灯具因不合理使用产生安全事故。监测发现,有20种商品的标识不合格,单项不合格率达到66.7%,其中有2种灯具漏标电源电流、功率因数和电源种类符号。
本次监测中,有6种商品同时存在3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如,上海虹口华联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经销的标注为上海九美电器有限公司的生产的“小博士”牌11W台灯的耐久试验、外部接线、桌面上的照度等9项指标不达标;上海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闵行店经销的标注为上海盈科灯饰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盈科”规格型号为MT-1102 MAX11W、上海护视宝灯饰有限公司生产的“护视宝”规格型号为HSB-PL-2166 15W和HSB-PL-2188
13W等3款台灯均存在着耐久性试验、骚扰电压等多项指标不合格。此外,2004年,上海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长阳店在同类商品监测中被监测商品也为不合格。
针对本次监测结果,本市工商部门将责令销售企业进行整改和自查,并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提供舒适的照明是灯具具有良好功能的体现,主要表现在灯具能提供达到规定水平的照度和照度均匀度,没有眩光、有良好的显色指数,有适合的色度等。关于照明质量和保护视力之间的关系,国际和国内尚无相关的研究报告,“护眼”台灯的说法缺乏科学依据,更多的是出于商业宣传目的,消费者切勿轻信。同时,建议消费者在选购此类商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应尽量避免购买光源发热量高的金属外壳台灯,如白炽台灯以及卤钨台灯;二是应检查灯具的平稳性,避免灯具因放置不当导致翻倒。检查时可将灯具倾斜6,再观察其是否翻倒来判断灯具的平稳性;三是应选用性能良好的光源,如适合的功率、较高的显色指数和适合的色温,对于有良好照明设计的台灯来说,选择18W左右的荧光灯比较合适;四是应选择适合的灯具高度,使作业区域与周围环境有合理的亮度分布,避免出现大的明暗变化,通常来说,高度达到50mm以上是较好的选择。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OO七年度流通领域护眼台灯商品质量监测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