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2013年06月14日
沪府办发〔2013〕3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3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纠风办《关于2013年上海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20日
关于2013年上海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转发⟨***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27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2013年本市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加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坚决纠正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新农合、城镇医保以及教育、涉农等领域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和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和房屋征收行为。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分配管理信息系统;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健全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机制,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3.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推行药品采购配送两票制,规范医药购销秩序;推进阳光用药电子监察,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进行实时监督。
4.坚决纠正食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清理整治,推动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食品问题发现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推动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的落实。
此外,继续纠正和查处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深化住房保障、涉农、物业领域专项治理;继续规范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程序和行为;继续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精简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规范博览会举办行为,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专项治理成果。
(二)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开展履职情况调查评议。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内涵,创新方式,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倒渣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开展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调查评议,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推动政府部门尽责履职、依法行政,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2.继续开展政风行风网上测评。依托本市纠风在线网站,开展政风行风测评。进一步完善测评内容和方法,实行分类测评,提高测评科学性和客观性;通过建立短信联系平台,提升测评便捷性和公正性。通过网上测评,更广泛、真实地了解群众对政风行风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帮助和推动部门、行业及时进行整改。
3.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回头看。各区县对2010年至2012年被评议的基层站所实行回头看,突出重点,注重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推动基层站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评议成果。
市纠风办继续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作出2013年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公开承诺。
(三)完善群众诉求反映与处理机制,加强查信办案
1.开展12345市民服务热线效能监察。将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作为监督政府绩效的一个平台,加强对各区县、各部门及有关承办单位的效能监察,开展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测评,推动政府工作效能不断提高。加强对群众反映集中、具有普遍性和综合性等问题的深层次分析,梳理发现政府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改进政府工作。
2.继续抓好纠风在线网站建设。完善网站后台统计、处理、分析功能,加强对部门、行业和区县办理诉求的督办,提高诉求处理效率和质量,加大突出问题曝光力度。
3.继续加强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进一步健全区县领导上线直播机制,创新节目形式,增强诉求处理实效,探索区县电视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4.深化市纠风办政务微博工作。完善风清上海工作机制,加强风清上海与纠风在线网站、广播电台热线、政风行风测评等工作的联动,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纠风工作社会影响力。
5.探索建立群众诉求信息库。探索建立汇集纠风在线网站、广播电台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务微博等渠道群众诉求的信息库,注重发现、分析、研判功能建设,为履职情况调查评议、查信办案、专项治理等提供信息支撑。
6.进一步加大查信办案力度。紧紧围绕纠风专项治理的重点领域,严肃查处政府部门敷衍塞责、扯皮推诿、效能低下以及公共服务行业伤民、坑民等问题。加强典型案件剖析,发现部门和行业存在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从源头上解决不正之风的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要把纠风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放到全局性工作中把握和推进,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各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纠风机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
(二)强化监督检查
重点开展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政策惠民。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始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抓紧完善制度。强化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行政违法等问题的责任追究,督促和约束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三)加强源头防治
各区县、各部门和行业要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通过制度加科技,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上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