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五大医疗改革造福百姓
从零加成药品让利,到先诊疗后收费;从家庭医生服务到引进名优专家坐诊。福田区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先诊后付等五大改革,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人民群众普遍享受到医疗改革的“红利”。
6月24日召开的福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盘点了过去一年多的改革“成绩单”。福田区委书记刘庆生在讲话中表示,要在创新中谋发展,危机中增优势,为群众提供满意的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福田区代区长王强代表区政府与沙头、福田街道办事处和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签订人口计生责任书。6月24日福田区表彰了2012年度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福田区委常委、区两办主任吴晶宣读表彰名单。福田区副区长苗宁礼主持会议。
先诊后付模式扩大覆盖面
全面推进医药分开制度,减轻患者诊疗负担。据福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董宏伟介绍,2012年7月1日起,福田区在社康中心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区属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截至2012年底,仅半年“零加成”药价为患者减轻药品费用负担约3050万元,平均每门诊人次费用下降约4.8%,每出院人次费用下降3.6%,药品费用在总诊疗费用中所占比例由原来的44%下降到41%。2013年第一季度,为患者减轻药品费用负担1600万元,药品费用占总诊疗费用的比例同期相比下降了4.6个百分点,有效遏制了过度用药、用高价药现象,促进了医疗本质的回归。
率先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改善患者就医体验。2012年6月20日起,福田区在全市率先、全国领先在门急诊面向综合医保人群试行真正零押金的“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改革,并于10月1日在区属五家公立医院全面推开。2013年第一季度,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试点将“先诊疗后付费”覆盖范围由综合医保人群延伸到非综合医保人群,由门急诊患者患者延伸到住院患者。截至目前,“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惠及人数达到33.76万人次。
福田医疗卫生改革的亮点还包括:推出家庭医生服务计划,与全区7万多户常住家庭(占全市67.2%)签订了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签约人数近21万(占全市66.7%),累计提供家庭医生服务38万多人次(占全市79.8%)。扩大植入式合作办医范围,创新合作模式。建立区人民医院与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作办医关系,选派中山一院专家长期进驻区人民医院,开设中山一院专家门诊,启用中山一院-福田医院远程医学中心,进行全方位临床诊疗和科研教学合作。优化公共服务和防控体制,与华大基因研究院合作开展胎儿“21-三体综合症”、“染色体非整倍体”、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等无创生育缺陷筛查。
探索双向转诊机制
今年是福田建设卫生强区,打造健康城区的关键年。福田区提出贯彻落实区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和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相关重点工作和重点改革包括:
实施健康促进工程,树立健康管理意识。福田区今年将发放20万套“居民健康五件套”(限油壶、限盐匙、限盐盒、健康素养读本、BMI测量尺),倡导“控油限盐”的健康生活方式,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创建“健康细胞”,制定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医院等“健康细胞”建设标准,鼓励、指导各单位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创建,支持、培育“健康细胞”发展,以点带面推进健康城区建设。
探索双向转诊机制。建立5所区域性社康中心,充分发挥社康中心以健康管理为核心,集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医疗、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于一体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福田中心区的区位优势,以区域信息化平台建设为基础,配套科学合理的综合保障措施,探索区属医院与市属医院、区域内大医院与社康中心之间的双向转诊机制,正确引导患者视病情需要合理选择诊疗地点,充分发挥社康中心服务网底作用,为大医院分流患者,缓解大医院看病难问题。
引入诚信体系,优化“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扩大“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覆盖范围,力争到2013年末,此项服务覆盖总诊疗人数的70%以上(包括社康中心就诊人群),使更多居民享受到高效、便捷的诊疗服务。探索建立逃费欠费应对机制,积极引导患者改变就医习惯,呼吁完善社会诚信体系,继续争取公安、社保等部门支持,形成追缴欠费的有效应对措施,共创和谐互信的诊疗环境。
推行检查结果互认
成立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完善医疗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医疗质量,推行检查结果互认。福田区今年首批选取第一批次8~10个专业,挂靠相应医院,建立各专业质控中心管理标准,积极推行医院间影像、检验等基础指标结果互认,减少患者就医支出与就诊时间。积极推进区域信息化建设,在全系统建立覆盖居民健康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等内容的信息系统,实现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生管理机构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推动社会资本创办民营医疗机构。加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力度。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市场准入,优先配置社会高端医疗卫生资源。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公立医疗服务资源较少或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大力改善各类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面向辖区所有社会办医疗机构,开放各级各类财政免费继教培训、区级科研课题与重点特色专科评审、个人职称评定等学术扶持平台,成立社会办医疗机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内部自律管理,引导健康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