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港口局传达贯彻全国水运工作会议精神
7月7日,市港口局召开大会,传达全国水运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实施工作。市港口局系统和本市10个区(县)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
市港口局对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作了专门研究,确定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学习好传达好会议精神。向局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区(县)建设交通委主任和航务所(署)党政班子原原本本地传达会议精神,并组织向机关全体干部和全体职工进行传达,使大家了解水运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市港口局向市政府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各区(县)建交委(交通局)也要把会议的主要精神、市港口局贯彻落实的工作安排、本单位贯彻落实的打算和工作思考,向区(县)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支持。二是起草加快上海水运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意见,争取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转发,作为“十一五”期间上海加快内河航运发展,率先实现水路运输现代化的指导性的文件。三是广泛开展专题宣传。以贯彻全国水运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多种形式宣传水路交通现代化的内容、特点,以及推进水路交通现代化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向领导宣传,积极争取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向行业职工宣传,进一步鼓舞行业士气,振奋职工精神,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向社会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和氛围,使全社会了解、支持、推进水路运输现代化。四是推进实施、加快上海内河水运发展。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进一步围绕上海争取率先实现水路运输现代化,明确重点、落实政策,切实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