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执法局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创建标准化文明化工地
为实现全县在建工地规范化管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整洁、美观的施工环境,2017年12月5日,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向县城城市建成区内各在建工地送达了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的通知。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完善施工场地。
1.切实做好施工围墙建设
(1)主干路段施工围墙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不低于2.2米,主路段退道路红线0.5米作为道路绿化。
(2)围墙材料可选用砖混结构、塑钢夹芯板两种材料。
(3)围墙色调立柱、墙裙、压顶使用灰色、瓦红色等,墙体使用白色。
(4)墙体上可张贴公益性广告(例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或安全施工宣传标语等。
2.严格控制工地扬尘污染
(1)完善“一硬五有” ( 进出口道路硬化、有冲洗池、有沉砂池、有门岗、有冲洗工作人员)标准建设。
(2)裸露土地加盖防尘网,扬尘污染严重区域必须坚持洒水作业。
(3)严格按照规划审批路线运输渣土;严禁超载、撒渣、漏渣等污染道路行为;严禁不按规定倾倒建渣。
3.有效杜绝施工噪音扰民
(1)严格规范工地作息时间,每天7:00以前,12:00—14:00,22:00以后严禁施工。
(2)现场人员施工时应尽量避免大声喧哗或吵闹,严格遵守工地各项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安全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