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医疗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秦市场监〔2020〕16号
关于印发《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
医疗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分局、执法大队:
现将《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医疗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5日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印发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
医疗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南京市秦淮区2020年医疗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秦整治办〔2020〕3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业务科室牵头落实,基层分局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孙红亮局长任组长,李军副局长、陈德贵副局长任副组长,药械监管科、特种设备监管科、食品安全监管科及各分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药械监管科,由刘黎明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内容与职责分工
1、疫苗质量监管。配合区卫健委开展疫苗接种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负责对区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的疫苗进行质量监管,整治各类疫苗在储存、运输、使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领导:李军、责任部门:药械监管科)
2、特种设备监管。配合区卫健委开展医疗机构电力系统安全检查;负责开展医疗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监管、制冷及空调系统附属压力容器安全、医用氧舱等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检查。(责任领导:陈德贵、责任部门:特设监管科、各分局)管理、
3、食品安全监管。配合区卫健委开展医疗机构食堂安全专项检查;负责0-3岁托育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责任领导:李军、责任部门:食品监管科、各分局)
三、时间安排
医疗卫生安全专项整治为期一年,时间从2020年1月初开始,2020年12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学习动员阶段(2020年1月初至1月底)。认真学习贯彻全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相关动员部署精神,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广泛宣传、动员部署相关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2月至2020年9月)。把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20年3月上旬,各科室、各分局完成今年以来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同时,根据省第四安全生产巡查组对南京市安全生产巡查反馈意见、市第二巡查组对全区安全生产巡查反馈意见、全市卫生领域风险隐患和市场监管领域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风险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各科室梳理出整治整改项目。二是2020年3月中旬至4月底,聚集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确保全国部署的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三是2020年5月初至9月,完成各科室、各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
3、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各分局要充分认识医疗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认真落实。
2、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各分局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并认真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安全专项整治的监管责任。各科室要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并统筹各分局专项业务指导、信息汇总和工作督查。
3、加强信息报送。各科室应指定专人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统计上报,每月底前填报医疗卫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与执法处罚情况统计表》(***1)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督查情况统计表》(***2),并报送至药械监管科汇总后报送区卫健委。
药械监管科联系人:刘黎明 57723285。
邮箱:21479139@qq.com
***:1.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与执法处罚情况统计表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督查情况统计表
***1
( 医疗卫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与执法处罚情况统计表
填报部门(单位):
行业 领域 | 发现整改突出问题 |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 执法处罚 |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 ||||||||||
已发现(个) | 已整改 | 整改率 | 排查 | 已整治 | 整改率 | 关闭取缔 | 停产整顿 | 暂扣吊销证照企业 | 罚没金额 | 追究刑事责任 | ||||
合计 | (个) | (个) | (%) | (项) | (项) | (%)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人) | (家) | ||
填报人: 电话(手机): 填报时间:
填表说明:
1、突出问题主要反映在政府及部门层面,如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报送时附问题清单,包含具体单位、问题表现、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见***3)。
2、重大隐患是指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报送时附重大隐患清单,包含单位名称,隐患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见***3。
3、执法处罚、联合惩戒失信企业主要反映在监管执法工作层面,关闭取缔、停产整顿、暂扣吊销证照企业、罚没金额、追责刑事责任、联合惩戒失信企业(公共媒体或文件曝光、通报、挂牌督办、不良信用记录)等统计项目要逐一填写。
4、填报数据为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的累积数据。
***2
(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督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排查治理隐患总数 | 检查督查组数量(组) | 参加检查督查人数(名) | 检查企业(单位)数量(个) | 典型问题和重大隐患 | 整改措施或建议 | 整改落实情况 | |||||||||
排查 (项) | 已整治(项) | 整改率 | 区(处局)领导 | 专家 | 工作人员 | 合计 | |||||||||
发现整改突出问题清单
部门名称 | 问题具体情况(发现时间、来源等)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是否完成整改 |
重大隐患清单
部门 | 企业(单位)名称 | 隐患具体情况 (发现时间、来源等) | “五落实”整改 措施制定情况 | 整改时限 | 是否完成整改 |
填报人: 电话(手机):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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