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名民工领到12万元工钱
2003年12月30日上午,铁西某超市工地的30多名民工代表200多名工友,领到了盼望已久的返乡钱,这些来自黑龙江、吉林等地的民工终于可以回家过年了。
该超市工程的甲方是沈阳一家开发商,乙方是中国新兴建设公司大连分公司,乙方将工程转包给庄河黄福堂的私人包工队。工程是2002年11月中旬开工的。开始有各地民工200多人,基础工程完成一部分后,2003年6月1日工程停工。后来又招聘了100多名民工等待开工,但直到年底工程也没有再次动工。
据中国新兴建设公司大连分公司介绍,他们与黄福堂合作有六七年了,以前双方的合作方式一直是工程每完工一层楼,进行一次结账,合作也一直很愉快。根据劳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的调查,工程开工之前,大连新兴公司拨付了第一批工程款给黄福堂,但黄福堂迟迟没有完成预期进度,这样根据双方的协议,工程在完成预期进度之前的一切费用应由黄福堂垫付,工程没有达到预期的进度,大连方面就不会再付工程款给黄福堂。因此民工工资的拖欠是由黄福堂造成的。
经过劳动监察支队的协调,中国新兴建设公司大连分公司认为,无论是什么原因,民工利益都应放在第一位,为维护公司形象和促使民工早日返乡,该公司决定提前支付工程款的一部分,用于民工返乡过年。
2003年12月30日,在施工工地,劳动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将12.3万元工钱发放到了30名民工代表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