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投资备选项目的简要分析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与往年申报内容对比,今年《通知》的内容与往年有了较大的改变,大致如下:
首先是国家发改委扩大了项目申报范围,淡化了具体投向。主要分为一是节能。主要包括重点用能单位能效综合提升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工程、余热暖民工程、道路/隧道照明节能改造绿色照明工程等。二是循环经济。主要包括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资源循环利用提质工程等。三是综合利用。主要包括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农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等。四是节水。主要包括海水淡化工程、国家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建设、城市节水综合改造等。其次打捆下达投资计划。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各省市采取切块的方式进行资金的分配。再次是上报材料中要求明确项目实施后形成的节能节水和循环利用等量化目标,包括节能量、节电量、废物循环利用量、秸秆综合利用量、海水利用量等。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恰逢鞍山市已申报成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我市将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促进我市环保产业的蓬勃发展,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