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珙县金河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JH0209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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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我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了JH02-09-01地块的论证论证工作,于2020年11月13日珙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20年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金河组团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的事宜”。
具体内容为:将JH02-09-0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兼容商业混合用地,用地面积54.09亩,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26%,建筑高度80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该地块的控规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如对该地块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股反馈。
监制单位: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2月12日
监制电话:0831-4083281
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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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9:09:0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