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2018年12月29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强,副主任张冰冰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富春、蒋振涛、王齐鲁、孙仲实,秘书长李宏斌出席会议。副市长马立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晶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监察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辽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议程(草案)》《日程(草案)》《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听取和审议了辽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副秘书长、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及说明和《辽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和通过办法(草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和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辽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辽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辽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设立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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