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困助学申请须知
帮困助学申请须知
一.申请条件:
当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乡低保标准150%(2006年度城镇为480元/人月),并符合帮困助学的有关规定时,你可以申请帮困助学。
二.所需证明: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职工工资单或工资领取凭证或养老金领取凭证
□职工收入情况证明(单位劳动工资、人事部门出具)
□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证明(街道、乡镇劳动服务部门出具)
□协保人员和再就业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情况证明(同上)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复印件)
□上海市残疾人员登记、评定表(区县残联出具。复印件)
□患大病重病的医疗证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学生手册或新入学注册报到通知证明
三.受理程序;
当备齐上述必要的证明材料,来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填写《帮困助学申请表》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依据有关规定,在15日内作出准予帮困助学或者不予帮困助学的决定。
四.受理地点:政立路501号
五.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6:30
六.咨询电话:5513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