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深度贫困县有组织转移就业62万人就业扶贫全年目标任务提前超额完成
截至6月30日,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通过“六个一批”转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6203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5.1%。其中,男性32438人,女性29595人;疆内跨地区转移就业7205人,转移援疆省市企业就业5***4人,转移兵团就业3173人,转移县域内城镇、企业、园区就业32012人,转移乡(镇)、村、社区“卫星工厂”“乡镇工场”就业5718人,小微创业带动就业8281人。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制定方案,精准实施。依托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三年10万人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拓展覆盖到南疆四地州,集中聚焦22个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三年规划》和2018年工作计划,印发了《关于自治区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2018年工作安排的通知》。2018-2020年,通过疆内跨地区转移就业,有序扩大转移内地就业规模,转移兵团就业,就地就近转移城镇、企业、园区就业,转移“卫星工厂”“乡镇工场”就业,小微创业带动就业等“六个一批”渠道,实现3年转移就业10万人,其中2018年4万人,并分别横向细化到“六个一批”渠道,纵向细化到年、到县、到人。
二是压实责任,精准落实。提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自治区推进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自治区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压实责任,人社厅5名厅领导分片包干4个地州,于2月27日至3月15日,对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动员组织、宣传报名、人员培训、组织输送等工作进行了指导,制定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2018年就业扶贫专项详细推进计划,将工作任务明确到月、到乡、到村、到人,按月调度推进工作。为贯彻落实自治区4月份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人社厅5名厅领导,于5月9日至5月31日分赴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实地督促指导,进一步对转移就业人员在岗情况、收入、社保等数据进行了核实,确保数据、人员精准落实。
三是建立系统,精准管理。根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建立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管理服务系统,通过劳动力储备、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转移信息动态管理、带队干部信息管理、补贴信息管理和综合查询六大模块,全程加载社会保障卡,做到“转移一批、录入一批,到岗一批、录入一批”,实现有组织转移就业储备人员、参加培训人员和到岗人员的基本信息都全部录入系统,做到实名管理到县、到乡、到村、到户、到人,实现基本情况清、能力素质清、就业去向清、工资收入清。同时,依据系统数据统计各深度贫困县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任务完成情况、接收地接收上岗情况,计算兑现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生活补贴、奖励资金。
四是提升能力,精准培训。根据贫困家庭劳动力和用工单位需求,以稳定就业为目标,分层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开发完成就业扶贫专项培训包,加大国语和感恩党、法律常识等培训力度。基础技能培训按照“1+X”培训包和统一标准规范开展,做到输出一人、培训一人,实现全覆盖。针对用工单位需求,开发完成《就业国语》(二、三、四)教材,在岗前技能培训中,分别开展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的国语培训。着眼培养产业工人,鼓励企业通过适应性岗位培训、师带徒、名师传承等多种方式开展专项技能培训,推进南北疆和援疆省市技工院校结对共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确保贫困家庭每户至少一名劳动力学习掌握一门就业技能,提高培训后稳定就业率。
五是开发岗位,精准保障。针对南疆四地州少数民族群众的特点,精准确定岗位的数量、工种、用工地点、技术要求、工资待遇、上岗时间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保按时、按岗位上岗工作。积极与铁路、公路交通等部门沟通协调,制定转移人员输送计划,全力做好转移劳动力运输保障工作。协调接收地相关部门、用工单位共同做好转移就业人员上岗就业后的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制度,强化人文关怀,形成转移就业人员留得下、稳得住、干得好的长效机制。印发《关于2018年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国有企业就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2018年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劳动力有组织转移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确定岗位的数量、工种、用工地点等,确保按时、按岗位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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