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省本级工伤预防项目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有关规定,经会同有关部门以及专家共同会审,现将2018年度省本级工伤预防项目公示如下:
1、公示主体: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18年8月30日至9月5日)3、公示内容:2018年度省本级工伤预防项目(具体见附表),工伤预防项目以最后协议合同为准。
4、公示地点: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hrss.hainan.gov.cn/)。
5、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sbsc.cn@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三处 ,邮政编码:570203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联系电话:0898-65323572,联 系 人:张峰
附表:2018年海南省省本级工伤预防项目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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