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票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主体审核合格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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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09日发表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发〔2020〕209号)要求 ,截至目前,我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申报29家市场主体已经在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上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申报。经审核,29家通过,具体名单如下(见***1)。从即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至10月1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拨打南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4192422、4192210反馈。
葫芦岛市南票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0日
***: ***一.docx
【责任编辑:市南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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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18:16:2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