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多举措严防虚报冒领养老金行为发生
近年来,遂川县居保局采取多项举措防止发生养老金冒领行为,收到好的效果,确保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
一是严格执行新增领取人员公示制度。每月新增办理待遇核定的人员时,由村/居委会公示参保人历年的缴费信息、到龄年月及核定的养老金待遇,同理公布举报电话与监督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处理举报情况。
二是严格执行每月上报各村、居委会领取人员生存状况月报表。月报表由乡镇劳保所在月初上报各村、居委会上月新过世的待遇领取人员到县局,同时在系统中完成支付终止程序,确保不多发。
三是重点排查同时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在每批次新增待遇领取人员核定时,都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的部级比对查询功能进行排查,确保排查出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并对这类人员的待遇核定要求复核为不通过,确保不错发。
四是于每年年初开展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每一位待遇领取人员都要通过资格认证。工作中对于卧床不起、行动不便、年龄偏大的老人则实行***认证,由工作人员到其家中进行认证。对于未完成资格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在信息系统中做暂停支付处理,并采取电话通知、亲属联系等方式联系此类人尽快来完成资格认证,认证后在系统给予及时恢复支付处理。
五是建立长期稽核制度,长期接受对于冒领、骗领养老金行为的举报,并及时处理举报情况。(方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