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转发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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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26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做好我区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利用工作,现将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随文通告如下: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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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7:21:3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