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大力提升贫困农民新农合保障能力
为了缓解贫困群众看病难题,天水市大幅提高新农合报销标准,提升贫困农民新农合保障能力,2016年全市贫困人口新农合受益5.25万人次,报销资金19276.49万元,其中提高优惠资金受益1076.12万元。
截至目前,我市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达到50种,参合农民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新农合补偿70%,且不受药品目录和当年补偿封顶线限制,门诊特殊疾病保障病种增加到40种,多出省上7个病种。分级诊疗定额补偿比例乡级由85%提高到90%,县级由75%提高到80%;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单次住院补偿封顶线分别提高1万元,分别达到60000元和5000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累计补偿封顶线由80000元提高到100000元。新农合基金为每位参合农民按照30元标准购买大病保险,参合农民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在新农合基本补偿后,贫困人口自付合规费用达到3000元以上的部分,通过大病保险补偿,支付限额上不封顶。去年,全市贫困参合人口大病保险报销4759人次,报销金额1002.78万元,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补偿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天水日报记者何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