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与备忘录
各位家长、同学:
为做好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文件精神,现就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对象及时间
1、2007年已获得贷款、2009年续贷在校生集中办理时间:7月27日-30日
2、2008年已获得贷款、2009年重新申请在校生办理时间:7月31日-8月14日
(不受理以前年度未申请学生申请)
3、2009年大学新生,2009年以前未申请在校生新申请办理时间:8月17-9月4日
(不受理以前年度续贷申请)
4、9月5日以后,按合同约定时间收贷款回执
(办理贷款审查发放工作,不受理贷款申请)
办理时间:上午8点到12点。下午3点到5点30分。
二、申贷金额
6000元/年(统一标准)。除2007年已获得贷款学生外,今年贷款合同按照一年一签方式,学费、住宿费金额达到6000元贷款学生,贷款审批后全部贷款资金将划入所读高校账户。学费、住宿费金额不足6000元者,将按实际金额将学费、住宿费划入高校账户,其他金额留在学生卡上,用作生活费。
三、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2007年已获得贷款、2009年续贷
上交2007年已签订贷款合同后所附回执,但必须有学生签字及按捺,并加盖就读学校有关部门公章。
2、2008年已获得贷款、2009年重新申请
凭2008年合同领取申请表格(填“在校生申请”)重新申请,并与2008年和你一起来办理贷款的同一个共同借款人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合同上签字并按手印。
3、2009年高校新生申请
凭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中专、自考、成教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除外)及《2009届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领取申请表格。
4、2009年以前未申请的在校生新申请
凭在校生证明(或学生证)及学校开具困难证明领取申请表格。
2009年大学新生及2009年以前年度未申请的在校生新申请需要提供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还需要提供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湖北省教育厅《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公告》中8种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之一,不属于《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公告》上所列的8种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不得申请贷款。
8种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为: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需要交的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需要交的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需要交的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需要交的印证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需要交的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出示原件核对)。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需要交的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需要交的印证材料:乡镇政府相关证明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需要交的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
四、申请基本流程
1、学生凭有关证明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
2、县级资助中心审核材料后向申请学生发放申请表格(一式两份)。
3、申请学生填写申请表格加盖有关部门公章后上交县级资助中心;
4、县级资助中心审核申请表格后将信息录入系统(申请续贷学生直接从系统中调用去年信息作适当修改);
5、开立账户
续贷学生:不用新开立账户,直接用以前年度在农信社所开立的账户(根据各地农信社要求签订委托扣划协议);
新申请:申贷学生在办理合同之前必须执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县唯一指定银行:县信用联社(县法院旁) ,开立用于贷款资金结算的个人帐户,并授权网点从该帐户办理资金汇划、扣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开户时要向代理机构申明:一是开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户;二是与该机构签订委托扣划协议;三是在其他金融机构开户无效,
6、打印合同及回执。将开户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县级资助中心从系统中打印合同(一式四份)及回执;
7、签订合同。学生及家长(共同借款人)与长阳资助中心在合同上签字并按手印;
共同借款人指借款学生父母,原则上由父亲作为共同借款人,父亲不在家由母亲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法定监护人。
办理贷款时共同借款人必须亲自陪同申贷学生到场签字办理,所持证件必须为共同借款人本人有效证件。
8、快递回执。学生及家长(共同借款人)各保留一份合同,学生带回执到学校报到,学校在回执上盖章后按规定时间将回执快递到长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9、快递收条。学生在学校收到贷款后填写收条按规定时间将收条快递到长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湖北省长阳教育局4-208室:长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
邮政编码:443500
电话:0717-5331365 邮箱地址:zhonglan19700807@163.com与cyjclsy@126.com
备注:
1、长阳教育信息网开办的“生源地贷款专栏”是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所有申贷学生联系的平台,请各位同学和家长时刻注意专栏上发布的文件、通知,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2、根据省资助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要求所有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张。
3、申贷学生自带黑色中性笔1-2支,用于填写合同书。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