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铁东区推进国有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和鞍山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加强和统筹推进我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铁东区推进国有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克元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孙荣涛 区国资局局长
成 员:吴太一 区发改局局长
刘晓红 区司法局局长
陈晓东 区财政局局长
高先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程晓鸥 区医保局局长
刘焕军 区税务局局长
郭 力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李新竹 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刘宏伟 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局长
郑传林 东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铁东区推进国有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资局,办公室主任由孙荣涛同志兼任,为更好做好国有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办公室下设企业协调执行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付克伟 东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宋晓晖 东启企业管理服务公司财务部部长
成 员:赵志宇 市货运交易中心劳资科长
曲 红 市修建公司劳资科长
杨 艺 市公路工程总公司人事部长
铁东区推进国有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区国资国企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于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于2020年底前对有经营活动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于2021年4月底前,对没有经营活动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按照“僵尸企业”处置办法,采取依法破产、清算注销等方式彻底销号。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