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甸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简介
组织委员:
负责:1、干部的管理、考察和考核工作。
2、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3、党员教育和管理,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藉管理。
4、发展党员,培养、考核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
5、干部人事、党员的统计报表工作,保管事业单位人事档案。
6、党费的收缴及党刊增订工作。
7、非公企业组建党组织建设工作及与地区单位党组织协调工作。
8、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人事编制工作,办理调资、调转手续。
9、审核上报各种职称及工人考工升级工作。
10、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手续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11、组织机关、社区及地区的党内活动。
12、老干部福利及活动。
宣传委员:
负责:1、组织党员和群众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外时事,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
2、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在各项工作中开展社会宣传,通讯报道工作。
3、拟定干部理论学习计划,落实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培训工作。
4、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5、办好文明市民学校,切实抓好移风易俗工作。
6、加强街道文化站建设。
7、组织群众开展各类文明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8、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安全小区、文明单位等各种创建活动。
9、负责对街道三个文明建设活动的经验、成果、典型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力。
10、负责抓好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区的创建活动,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
11、负责做好党工委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工作。
12、搞好党报、党刊和各种学习资料的征订和发放工作。
纪检委员:
负责:1、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街道系统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2、制定有关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本街道党风廉政建设、政风建设、民主评议、效能建设、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4、负责本系统的法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5、负责机关组织纪律工作。
6、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查办有关违法违纪案件。
7、负责督导相关科室对转交信访事项的落实。
8、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9、做好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
负责:1、街道办事处的公章管理,出具介绍信。
2、街道机关后勤工作。
3、街道办事处档案规范化管理。
4、街道政务公开民心网及应急工作。
5、车辆的使用、保养。
社区建设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
2、指导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抓好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居务公开,承担培训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及抓好社区服务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法律,法规,负责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4、负责辖区社会福利事业工作,承担鳏寡孤独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
5、负责辖区老龄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承办辖区老年人日常工作。
6、负责地名管理,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地区殡葬宣传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8、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区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9、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咨询工作,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
10、做好免费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工作。
城建科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城市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严格落实城市建设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实施管理与行政处罚,检查督促辖区内的事业单位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和对四个社区城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区有关业务指导部门。
3、负责辖区内绿化工作、居民住宅小区建设和改造、住宅区内物业公用设施改造、新建居民区绿化设施的验收工作。
4、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
5、负责辖区抗旱防汛、冬季除运雪、抗震救灾、处理险情等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辖区内商业网点、大型商场的消防及安全生产等工作。
7、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健康教育除四害等工作。
武装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军委和省、市、区党委、军政有关武装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我站前街道辖区内征兵和国防教育工作。
3、负责我站前街道辖区内预备役部队和基层民兵组织建设。
4、参与本辖区复退军人的接待安置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7、加强宣传,搞好社区双拥宣传教育工作。
8、开展科技拥军活动。
经济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
2、负责做好街道招商引资和项目管理工作。
3、对全街道企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
4、积极完成区、街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任务。
5、负责对街道所属企业的职工服务。
6、负责站前区域内的税源***调查。
7、负责站前地区政府拆迁改造工作。
8、负责站前地区民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9、负责站前地区楼宇经济的建设、管理、报表。
10、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事项。
统计所工作职责:
1、统计法律法规情况检查和宣传,个体、私营指标抽样计算并上报。
2、服务业统计报表的收集、审核、整理上报。
3、固定资产投资及项目统计报表的上报。
4、贸易限上企业统计报表的收集、整理、审核、数据录入网上直报。
5、建筑、房地产、贸易限下企业和每季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的收集、审核、整理上报。
财政所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报销和资金批借制度。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准确地登记编制记账凭证。
2、在主管会计的指导下,负责往来账目、库存现金的核算工作,严格遵守会计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做好现金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工作,做到日清、日结,账簿相符。
3、及时存取现金,不准设立小金库。
4、按时到银行领取对账单,并仔细核对,不发生差错。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5、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对记录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
6、审核出纳编制的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及时、准确地登记登记账簿。定期将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账帐、账表及账实相符。
7、对办事处员工的各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进行申报和交纳。
8、财务会计报表应根据已审计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向有关部门提供会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明确、完整。
9、对各种账册、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并按国家规定进行清销。
司法所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受办事处委托、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释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开展社区矫正试点与探索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其他有关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工作职责:
1、管理辖区内的劳动力资源,建立规范化的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服务。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对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2、对辖区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失业人员档案和再就业数据库,并按时上报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3、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具体申报手续,为自某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开展社区自主创业等办理有关手续,提供场地、项目等帮助。
4、开展就业岗位调查,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开发辖区内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开展再就业援助服务。
5、收集和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6、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动员未能继续升学的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7、组织劳务输出,对输出资源普查登记,建档立卡,实行规范管理。
8、协助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用工情况进行监督。
9、协助有关部门,为就业和再就业人员建立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10、负责退休人员登记建档及日常管理工作。
11、指导帮助社会服务机构为退休人员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12、负责办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审核、发放、管理、定期核查及扶贫帮困救济工作。
13、组织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介绍就业岗位。
工会工作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围绕党工委的工作大局,领导和组织街道各级工会组织,职工群众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在党工委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和活动。
2、指导企业工会加强对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指导企业工会就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
3、调解或直接处理新建企业劳动争议和劳资矛盾,创造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等工会活动和文体活动。
5、负责辖区内有关组织建立工会委员会、工会分会、工会小组和直接发展会员等工作。
6、负责管理工会经费,承担本级工会经费的收缴、上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7、指导和帮助社区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并加强社区工会之间的信息交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8、认真贯彻执行街道工会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工会的决定。
9、制定街道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各种会议的组织实施及各类学习的安排,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党工委、办事处提出决策依据。
10、指导和帮助社区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并加强社区工会之间的信息交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综治办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综治委、办的工作部署,处理街道综治委的日常工作;
2、根据综治委要求,结合本街道社会治安的实际情况,制定街道综治工作规划、计划;
3、草拟本街道与各社区、辖区各单位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并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4、对治保、调解等组织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对其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
5、定期分析本街道的治安状况,针对突出的治安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经综治委审定后实施;
6、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方法、新经验;
7、加强综合治理的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向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申报表彰见义勇为的治安积极分子;
8、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本街道重大治安问题和重大民事纠纷进行查处;
9、做好“***”习练者监督、帮教、转化工作。
10、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调查摸排调处工作,预防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维护辖区社区稳定。
11、组织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巡逻防范。
人大街工办工作职责:
1、在人代会会议期间,做好本辖区代表团的服务工作
2、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工作部署,制定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计划,负责组织闭会期间辖区内人大代表有关活动。
3、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事迹;组织代表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
4、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采用听取汇报、评议工作、执法检查、重点视察、专题座谈、专题调研等形式,对街道办事处和政府部门派出机构的行政和司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人大常委会提交相关报告。
5、组织人大代表对辖区内经济、社会治安、城市建设和管理、社区建设、社会保障及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情况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6、协助本辖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了解民意,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联系本辖区人大代表,定期召开座谈会和走访代表,接待、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听取和反映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督促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做好本辖区的人大代表选举和罢免有关工作。
8、组织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
9、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1、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及活动的照像、录像工作。
2、网站上传及维护工作。
3、各部门有需求的刻录盘工作。
4、楼道文化制作工作。
5、电脑的收藏整理工作。
6、各部门的文件扫描及编排工作。
7、录像带年终总结、整理、刻录工作。
团委工作职责: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团员青年进行团员意识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
2、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团员青年充分发挥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积极开展各项独立的团的活动
3、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团员、收缴团费、接转团组织关系、表彰先进、推优入党等工作。
4、竭诚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5、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6、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7、认真完成上级团委和街道党工委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