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旅游法——科长授课主题活动
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主席发布第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13年10月1日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旅游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5月21日上午,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旅游监督管理科组织开展“科长授课” 主题活动——解读《旅游法》。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何育明、局政策法规科、文体旅游执法大队、各镇街体育旅游监管人员参加了这次学习活动。活动分为三部份进行:先是由体育旅游监管科副科长黄伟强副宣读《旅游法》条文;再是由林幼彬科长介绍了该法的重要意义、主要特点、主要制度等,并对旅游法进行释义解读;最后,何育明常务副局长对这次学法活动作出总结,他表示旅游法赋予了旅游部门执法职责,并对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全面提高旅游监督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下一阶段,将要严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通过“科长授课”主题活动,大大提升科长自身素质、交流能力,同时,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规范化,有效提升执法效率。这次学法活动除了对《旅游法》进行解读,还对日常审批、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相互交流、梳理,增强各职能科室间的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