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旗送监察员感谢帮讨薪23万元
“太感谢你们,是你们帮我们讨回23万元工资!”2018年2月6日,在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门前,韦某的亲属对监察员激动地说,并将一面书写“不辞辛劳,情系民工”的大红锦旗送到队长同志手中。
2017年12月26日韦某到我大队投诉称,其施工队自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在广西凤糖罗城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危旧房改造项目1#、2#、3#、4#、5#楼工程中从事建筑、安装工作。完工后,施工方未按期支付工资,导致其施工队被拖欠工资23万元,涉及农民工9人。接到投诉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17年12月30日对韦某所反映的情况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广西凤糖罗城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危旧房改造项目1#、2#、3#、4#、5#楼工程由广西**集团第*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以下简称广西***建),将该项目的建筑主体工程分包给刘**,刘**分包给韦某施工队,双方签订有劳务合同。向施工方项目负责人方**了解得知:工程总结算233万元,已经先后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打出210万元工程款及工资。方**要求刘**与班**、韦**把尚欠薪数量做好清单,施工方项目负责人方远明好一次性结清余款。
广西***建确实存在拖欠韦某、莫某和韦某等农民工工资行为,12月29日,我大队对广西** *建下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十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向韦某、莫某和韦某等农民工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018年1月30日,广西** *建已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韦万家等9名农民工工资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