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创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佳绩
近日,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部署推进会上通报了2015年生态文明考核结果,新区在2015年度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得分91.31份,排名全市各区第二,较2014年前进了3个名次,被评为优秀单位并获得进步奖。自新区2013年正式纳入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成员单位以来,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严格按照《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试行)》的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为抓手,保证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创造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佳绩。具体举措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谋划。
(一)成立了以新区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各承担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作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主体,统筹协调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每年由新区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动员部署会,全面部署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考核体系。领导小组根据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际需要,定期组织召开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推进会议,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途径,明确各项推进措施的责任分工,并及时***了解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推进会议的召开,有利于集中解决沟通协调不顺畅、责任主体不明确、推进过程有瓶颈的工作任务,推动新区各项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任务的进展。
(二)充分利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委托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为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每年根据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结合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紧密契合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要求,并融入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亮点,分解下达多项涵盖了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资源节约利用、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健全生态文明制度等4大类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任务,全面体现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特色。
二、实施内部考核,严格督办落实。
根据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每年从信息报送情况、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情况、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绩报告等4个方面开展对新区直属单位、驻新区单位、各办事处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在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印发后,每月汇总各单位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梳理出进度滞后的任务,上报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通过现场督察和年终考核两种方式,对新区单位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一是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于每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联合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组织开展现场督查,结合各单位报送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梳理出进度滞后的工作任务,及时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各项工作按进度、按要求完成。对于进度滞后的工作任务,按照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报新区督查部门下达督办通知。二是选取相关领域的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邀监察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单位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情况、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绩报告进行评分并提出考核意见,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根据各考核对象的总得分提出评定等级意见并提请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将考核结果、年度优秀奖和进步奖单位上报新区党工委会审定,审定后的最终结果向新区各单位通报。
三、突破重点难点,突出工作亮点。
(一)针对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大推进力度,着力寻求突破。以2015年为例,由于新区在2014年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中的主要失分指标为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绿色建筑建设、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宜居社区建设等4项,2015年新区针对这些薄弱环节,采取了一系列强力推进措施:一是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方面,在新区没有固定建筑废弃物处理场的情况下,积极推动葵涌街道沙头、上洞等2个城市更新项目使用移动设备处理建筑废弃物共计6.07万吨,圆满完成了市里下达的考核任务;二是绿色建筑建设方面,制定了《大鹏新区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大鹏新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大鹏新区绿色建筑发展激励和扶持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要求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二星级或深圳金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和建设,当年辖区内国家基金库(二星级)、三科麓湾居(二星级)等2个项目取得了绿色建筑设计阶段标识;三是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方面,组织实施2014年治理计划中9个危险边坡的治理工程项目,并积极配合市规划国土部门申报2016年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治理计划,确保按进度要求完成各项工作,考核获得满分;四是宜居社区建设方面,截至2015年底,新区已有19个社区成功创建广东省宜居社区,比例达到76%,远超《深圳市宜居社区建设工作方案》中60%的阶段性目标。
(二)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与落实工作一直是新区在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中的优势项目。本着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创新原则,新区以生态文明机制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完成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制度落实与创新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方面,完成了《大鹏半岛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和负债表构建研究》,并在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大鹏新区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及负债表文本》、《大鹏半岛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和负债表构建研究编制说明》。二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面,开展了南澳办事处自然资源资产评估,完成了《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自然资源资产评估报告》。在《大鹏新区区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生态审计制度(试行)》基础上,出台《大鹏新区区管领导干部任期生态审计实施细则(试行)》, 并有效开展南澳办事处试点审计项目,完成了生态审计试点项目,编制完成南澳办事处原主任生态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三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体制机制方面,印发了《大鹏新区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数据采集工作方案》,正式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完成了《深圳市(试点)大鹏新区景观水和饮用水资源质量与价格体系研究报告(初稿)》等6项价格质量体系研究报告;全面启动大鹏新区绿化、林业与水务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数据采集工作,完成《大鹏新区绿化、林业与水务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数据采集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完成数据库的系统构建,开展数据采集和数据录入工作。四是生态文明建设创新体制机制的实践方面,依据大鹏新区生态保护的目标和生态资源的特色,结合大鹏新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研究内容,编制完成了《大鹏新区新型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报告》,并在该研究基础上结合大鹏新区实际拟定了《大鹏半岛社区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在深圳市2015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专家评审会上,新区生态文明制度落实与创新工作开展情况获得了与会专家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评价。
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实施有效推动了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5年新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达348天,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的天数同比增加1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04,近岸海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类标准,均为全市第一。新区与盐田区一起作为深圳东部湾区获批成为国家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被国家海洋局批准为第二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同时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验区,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5方案获市委深改组审议通过后,由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