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工商局与食品批发商约法三章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近日,望谟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石屯、乐元两个偏远乡镇相继查获了两起经营者违法销售过期食品案。而在做询问笔录和检查进货台账的过程中发现,两户经营户所销售的过期食品很大一部分都是近期才从望谟县城进的货,按时间推算,进货的时候已经属于临近过期的食品。经营户反应进货的时候自己粗心大意、未认真查看产品标签,也没想到刚进的货竟然是快到保质期了。
望谟工商局针对这一情况,通过创新监管方式,与食品批发商“约法三章”,多渠道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一是规范产品溯源工作,要求食品批发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购销货台账制度;
二是做好产品自检工作,要求食品批发商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查验食品是否过期、失效、变质腐烂等,严禁批发零售不合格食品;
三是做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下架、召回和销毁,要求食品批发商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及时予以下架、退市;严禁将临近过期食品批发往乡村和边远乡镇,同时要协助做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召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