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采购项目公告
珠海市为广东省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试点城市。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珠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拟组织开展对珠海市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合作单位,采购项目公告如下:
一、 项目内容
本次项目采购的服务内容为开展珠海市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工作,具体详细要求按照***内容执行。所有费用不得超过人民币15万元。
二、合作方要求及所需资料
(一)合作方应为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
(二)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过违法违纪行为,无法律纠纷。
(三)具备相应的业务经营范围。
(四)有完成此次调查所需的人力物力,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五)必须有承担全市性摸底调查的能力和职业水平,2016年以来至少完成3项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调查课题,承担过同类调研课题者优先。
(六)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工作流程
(一)请有意向合作单位于2018年1月30日17:30前,按上述要求,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以书面形式(均需加盖公章)报送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5、6号楼207室, 项目内容咨询人:李波,联系电话:0756-2287981,资料提交联系人;杨馥瑜,联系电话:0756-2287369)
(二)召开方案及价格评审会,报名单位需提前准备好执行方案及报价,并于评审会现场提交。我局将根据方案、报价的合理性,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分散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监管的通知》(珠财〔2015〕148号)要求确定合作方。
***:珠海市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项目实施方案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