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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沈疫防经发指发〔2020〕7号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6日发表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0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按照“五早六快”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环节,强化支撑体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科学防控。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分析研判、监测报告、疫情处置、病例救治、信息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注重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二)突出重点,精准防控。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坚持分区分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精细防控,紧盯关键环节,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精准性、精确性、有效性。

  (三)各司其职,联防联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强化对各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指导和支持;持续强化部门间联防联控,实施统筹调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防控合力;加强区域、部门、社区(村屯)和单位联防联控,做好信息共享,实现疫情防控闭环管理。

  (四)统筹兼顾,有序防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将常态化防控责任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各责任人,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提速扩面,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

  二、具体任务

  (一)完善机制,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防控重点,持续强化“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完善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防控格局。

  2.强化联防联控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行业督导、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联防联控体系,畅通沟通联络与信息共享渠道,形成横到边、纵到底,覆盖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屯)的四级疫情防控网络,实行网格化管理,把疫情防控融入基层综合治理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各环节。

  3.强化疫情科学研判机制。进一步完善专家会商与技术指导机制,充分发挥省、市专家在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医疗救治、社会引导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运用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快速有效地收集、研判、核查、处置各类信息,适时开展疫情发展趋势分析研判,按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及时调整和优化防控策略,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

  4.完善核酸检测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加强核酸检测人员专业培训,选用国家批准、专业部门广泛认可的检测试剂,持续提升核酸检测准确率。积极推进县域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5月底前,80%三级综合医院和4所县级医院具备核酸及抗体检测能力,全市日检测能力达到2.5万人份;6月底前,三级综合医院具备核酸及抗体检测能力,全市日检测能力达到3万人份。建立以市疾控中心和市临床检验中心为核心的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质控网络,定期开展实验室质量控制,保障检测质量和生物安全。

  5.完善重点人群排查机制。对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境外入沈人员、重点地区来返沈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中小学教职工、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公交车(含地铁)司乘人员、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等重点人群,做到应检尽检、应检早检、应检快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最大限度地排除疫情传播风险。具备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发现阳性检测结果,要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

  6.强化信息技术运用机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亮码通行”,及时将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积极推广“健康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屯、进社区、进交通枢纽等,实现扫码、验码市域全覆盖。

  (二)快速反应,做好常态化疫情发现和应急处置。

  7.及早发现病例。加强公共场所体温检测,遇到发热人员及时引导到就近医疗机构就医。加强医疗机构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强化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

  8.按时规范报告。继续加强发热病例监测和传染病网络直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

  9.快速有效处置。医疗机构要及时采集收治病例的临床标本,检测机构要在12小时内反馈实验室检测结果,其中对风险人群要在6小时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疾控机构要持续加大流行病学调查力度,与公安部门共同组建联合调查组,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不漏掉任何一个环节”的要求,全面快速开展线索排查,规范流程,提高效率,在8小时内完成首次流行病学调查。落实早隔离措施,及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对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实施严格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全面终末消毒。

  10.科学精准防控。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落实早发现早诊断、快检测快流调、严隔离严管控、小范围小影响的防控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扑灭。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阻断传播链条。

  11.有效集中救治。各级定点医院要做好可疑患者留观和鉴别诊断工作,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要按规定转运到市第六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继续全面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及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进行隔离治疗,坚持中西医并重,及时有效全面救治患者,实行“一人一案一策”,最大限度地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治愈出院后,按照规定方案实施隔离观察和***管理。

  (三)突出重点,抓细重点人群防控常态化。

  12.境外入沈人员防控常态化。健全完善境外入沈人员从远端防控、交通运输、口岸检疫、分类转运到集中隔离、全面检测、医疗救治、社区管控的管理闭环,实现从“国门”到“家门”的无缝对接与全链条管理,坚决防范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疫情扩散和蔓延。

  13.域外来返沈人员防控常态化。对重点地区来返沈的高危人群,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利用大数据手段,做好人员监测、***、筛查工作。发挥社区网格化作用,通过个人主动申报、社区(村屯)滚动排查、用工单位报告、公安部门社会随访和信息推送、交通场站排查等渠道,开展常态化摸排。来返沈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如实报告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严禁迟报、瞒报、漏报。加强隔离留观场所常态化管理,动态调整防控措施,鼓励居民主动监督报告,严格排查,不漏一人。

  14.公众自主管控常态化。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引导公众养成良好健康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习惯。日常生活中,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做好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医务人员、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

  (四)紧盯关键,落实重点机构防控常态化。

  15.社区(村屯)防控常态化。根据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原则,科学研判疫情波及范围、严重程度、社会影响等,根据各地区应急响应级别和疫情风险等级动态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社区(村屯)防控策略,进一步细化实化社区(村屯)防控各项措施。推动防控数据向社区(村屯)推送,防控关口向社区(村屯)前移,强化防控网格化管理,建立由社区(村屯)工作人员、网格员、基层医务人员、公安民警、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的常态化防控工作队伍,持续开展外来人员排查和居(村)民健康监测,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随访登记、信息告知、物资准备、外来人员和重点人员管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等工作,切实把社区(村屯)防控措施落实到户到人。着力提高社区(村屯)防控信息化水平,做到社区(村屯)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层层压实小区内出租屋、旅馆业、其他场所的房主、业主、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形成群防群控合力,守牢守严疫情防控的社区(村屯)防线。

  16.校园防控常态化。压实属地、学校、校长、班主任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学返校,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落实“一校一案”,细化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开学各项准备,严格执行开学条件核验制度,坚决守牢“防疫条件不达标不开学”的底线。加强日常防控管理,针对学生和教职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和相关人员,开展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监测,做好重点人群的摸排检测。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严格落实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追踪等制度,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上下学途中坚持家庭、学校“两点一线”管理。加强校内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巡查,控制校内人员密度,保持人员安全距离。学校食堂采取错峰用餐,单人单座,同向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学生宿舍每间居住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尽可能减少住宿人员并拉开床位距离;图书馆和实验室等公共场所实行人员限流。强化应急处置,健全学校发热师生送诊、定点医院就诊和核酸检测绿色通道制度。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经常性演练。组织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检巡查和指导。健全学校与家庭、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等联动机制,完善校医配备,引导学生家长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推动社会理解和支持教育复学工作。

  17.医疗机构防控常态化。医疗机构要制定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明确防控组织领导体系、日常防控措施、应急处置流程、疫情报告制度、人员梯队配置、物资配备储备等;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管理,落实分区管理要求,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对入院就诊及陪同人员逐一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对发热患者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并做好登记,及时识别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加强院内感染控制管理,开展新冠肺炎全员专项培训,加强医务人员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规范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防护,做好环境通风管理,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避免交叉感染;密切与属地疾控机构联系沟通,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加强医疗机构物资准备,确保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储备充足。

  18.重点机构防控常态化。落实落细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的防控措施,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疫情输入和内部扩散。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全面实施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定期开展排查筛查,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对新接收人员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隔离观察和健康筛查。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设置发热病区和隔离病房,对新入院患者开展核酸检测。加强日常环境清洁、消毒通风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对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区域,立即开展终末消毒和处置个人物品,全力追踪密切接触者并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

  19.复工复产防控常态化。压实企事业单位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防控方案预案,明确疫情应急处置措施和流程,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一企(单位)一策”。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报告疫情情况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抓好日常防控措施落实,严格实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一米线”等措施,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集体宿舍等较私密空间的通风消毒和环境清洁等工作,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与卫生管理,对吸烟室等明显暴露口鼻的非必要场所一律关闭。加强宣传培训,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实施分区作业、食堂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人员聚集。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要立即报告并隔离,安排就近送医。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制定常态化的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部署、考核、指导和监控,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及时予以指导和纠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及时进行处理。

  (五)优化措施,落细重点场所防控常态化。

  20.“三站一场”管控常态化。坚持统筹协调、整体联动、精准施策、高效运转的工作模式,密切各地区、口岸、机场、航空公司、各单位机场工作专班等有关方面的协作配合,严格执行信息通报、关口前移、健康码查验、身份认证、体温检测、专人引导、分区安置、“点对点”接送、集中隔离与全天候值守相结合等防控措施;火车站、汽车站要在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健康码查验指示牌,其中火车站应设置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专用通道和指示牌。出入站时,进行人工或广播提示,引导乘客出示健康码、身份证,并严格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对查验发现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来返沈人员要立即登记备案,引导其通过专用通道进入留观区,及时转交至相关地区;如有发热症状,交由卫生健康部门派出的医务人员规范处置。

  21.集中医学隔离场所管理常态化。指定集中隔离点实施“一馆一案”,落实“七加强”,即加强人员管控、加强服务管理、加强消毒防护、加强防疫宣传、加强心理疏导、加强应急处置、加强安全生产;“一报告”,即体温异常情况报告;“三早”,即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两熟知”,即熟知疾病的传染病症状、特征和预防措施,熟知所在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留验站及医院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两能够”,即能够对传染病表现症状作出大致判断和及时反应,能够及时履行报告制度并做好现场控制。同时,集中隔离场所要配备足够的安保力量。

  22.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常态化。商场、超市、银行、宾馆、酒店、餐饮、洗浴、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要按照相关技术指南,严格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客流量控制等工作,合理规划人员密集场所的人流行进路线和进入场所通道,落实“测温+健康码核验”措施,推广使用自动化、智能化体温监控和筛查设备,提高通行效率,减少人群滞留和聚集。商场、超市等要积极推行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住宿经营单位要做好疫情重点地区旅客排查登记和报告工作;公共交通要科学合理调配运力,引导乘客间隔就坐、分散就坐,降低人员密度。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饮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等室外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节假日期间,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要采取门票预约、智能引导、分时错峰、流量管理等方式,科学分流人群,防范聚集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对属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地区要设置精简高效的实体化办事机构,完善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策执行力,坚决杜绝有章不循、弄虚作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加强财政保障。各级政府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费和物资保障机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经费得到保障、物资供应充足。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策解读、舆论宣传、专家建议等形式推进防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推动健康防病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提高全社会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主动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

  (四)加强监督问责。健全完善督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抓紧查找疫情处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及时补齐短板。防止进入常态化防控后出现麻痹、松劲、厌战情绪,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本工作方案印发后,如相关政策出现调整,按照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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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15:21:41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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