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政发〔2022〕31号金城江区拔贡镇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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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
拔贡镇人民政府文件
拔政发〔2023〕31 号
金城江区拔贡镇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
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河池市金城江区拔贡镇整改工作,根据《河池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河绩办发〔2023〕13号)精神,经拔贡镇党委、政府认真分析研判,我镇制定了《金城江区拔贡镇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为抓好202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提高我镇绩效考评水平,经研究,成立拔贡镇落实202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韦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莫海镇人大主席
陈清凤镇党委副书记
黄英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黄翊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云飞镇党委组织委员
蓝芝妍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沈军宏镇党委综治统战委员、副镇长
韦宝尚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赵博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覃府镇党政办干部
各村(社区)“两委”干部
二、整改任务
根据金城江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反馈2022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涉及我镇的意见、建议共1条。具体整改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如下:
整改内容1:2022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序号:133,问题编号:120***********3,整改内容:觉得河池市金城江区拔贡镇今年环境卫生不好,希望放些垃圾桶装垃圾。
整改目标:配足垃圾桶,满足各村(社区)垃圾桶需求量,保证垃圾有指定区域存放和及时清运。
整改措施:1.多措并举,筹措资金购买垃圾桶;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拔贡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
责任单位:金城江区拔贡镇
责任人:赵博英副镇长
三、工作要求
(一)及时核实情况。镇相关领导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各村(社区)实地核实受访群众反映问题的具体情况,制定整改措施。
(二)加强整改落实。乡镇做好资金规划,多方面筹措资争取购买或申请更多垃圾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拔贡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做好卫生工作。
(三)及时反馈情况。整改责任领导、业务人员要及时掌握信息,全面了解整改进度,并按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材料。
金城江区拔贡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池市金城江区拔贡镇人民政府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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