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拟实施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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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9日发表
根据《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拟实施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7 天(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
附:新宾满族自治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拟实施项目清单
监督电话:024-55080266
监督邮箱:xbxwtzb@126.com
新宾县民宗局
2023年5月25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拟实施项目清单 | |||||||||
序号 | 地区 | 项目名称 | 申请资金额度(万元) | 项目建设内容及预期效益 | 资金投向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属性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新宾满族自治县 | 护村堤(河道治理) | 12 | 水泥砂浆石砌护堤37米、太阳能路灯6盏,改善大四平村交通安全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 水泥砂浆石砌护堤37米、太阳能路灯6盏 | 大四平镇政府 | 大四平镇大四平村 | 自主统筹 | 2023.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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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9:19: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