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源区关于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认养名单的公示
为更加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我区文物资源,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文物督发〔2022〕14号)和山西省文物局转发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过认真梳理、审核,现拟向社会公布5处可供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的文物建筑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与晋源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物保护中心联系。
附:晋源区拟引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的文物建筑名单:
1、西街村马氏宅院位于晋源区晋源街道办事处凤城西街40#。坐南朝北,二进院落布局,南北长42米,东西宽15米,占地面积630平方米,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2、西街村崔氏宅院位于晋源区晋源街道办事处凤城西街34#。坐南朝北,南北两个院子,南北长82米,东西宽14米,占地面积1148平方米,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3、西街村董氏宅院位于晋源区晋源街道办事处凤城东街21#。坐北朝南,四合院布局,南北长27米,东西宽12米,占地面积324平方米,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4、东街村东大街74号民居位于晋源区晋源街道办事处拳师巷1#。坐北朝南,二进院落布局,南北长57米,东西宽21米,占地面积1197平方米,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5、西街村王氏宅院位于晋源区晋源街道办事处凤城西街9#。据记载,清朝末年在外任职的县官卸任后在此院居住。坐北朝南,三进院布局,南北长32米,东西宽18米,占地面积576平方米,为一般文物单位。
联 系 人:赵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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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晋源区文物保护中心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