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通告
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通告
隆住建通字[2017]01号
各违建户:
位于隆林各族自治县新车站后面至四大班子住宿楼后坡一带的违法建房户,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我县县城规划区内的土地进行违法建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六十四条的规定。自治县人民政府已多次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该片区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阻止(使用机械多次强制拆除),但该片区仍然有部分违建户不听劝阻强行施工建设。
该片区存在着严重的地质灾害滑坡安全隐患,随时出现房屋坍塌的危险,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现特发布此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片区各违建户主或者房屋所有人、管理人15日内请自行拆除所建的违法建筑,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该安全隐患点,所有居住在该安全隐患点的群众请立即撤离。逾期不自行拆除及撤离的,所造成一切损失由违建户自行承担,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77****7288
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9月4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