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桂城街道企业节后复工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机关各办局、各园区载体、各企业及有关单位:
现将《桂城街道企业节后复工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执行,做好节后复工形势下企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复工安全、疫情防控有效。特别是各社区,请务必做好如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各社区要成立企业复工专责工作组,负责辖区内企业复工工作。
二、各社区必须召集辖区内企业主召开企业复工专题会议,传达好复工的各项要求。
三、各社区必须落实属地责任,守土有责,加强对企业的检查。
四、各社区必须逐一打电话给辖区内用工人数少于100人的企业,核定企业复工时间,做好台帐。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联系电话:81813821、81812392、86707719、86702822) 桂城街道企业节后复工工作指引 为认真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和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保障桂城街道企业节后有序复工,并继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就企业有序安全复工等事项指引如下: 一、企业复工严格落实“四个到位” (一)防控机制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没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的不能复工; (二)员工排查到位。全面排查所有员工,组织对每一位员工的籍贯和过去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确保每个员工都符合防疫要求,方可复工; (三)设施物资到位。做好复工前的防疫物资储备,凡是防疫物资不足的不能复工; (四)内部管理到位。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的不能复工,企业证照不齐全的不能复工。 二、要求做到“八个一” 一是成立一个由企业高管任组长的防控小组。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牵头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执行桂城街道的防控工作部署,按要求向桂城街道相关部门报送区域内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是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排查。组织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 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并规劝留在当地暂不返桂城复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达桂城时间,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 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员工应如实报告相关情况,保留来南海的机票、车船票等,从疫情发生地抵(返)的员工自抵(返)南海之日起14天内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体温监测,一律不得外出。其中,对来自湖北省武汉、黄冈等地的返工人员必须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对来自湖北其他地区的返工人员进行居家隔离观察。 三是员工上下班测量一次体温。企业设有集体宿舍的,应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宿舍。员工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社区,并积极配合社区、公安、卫健工作人员工作,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员工隔离观察期间,企业不得安排其上岗工作。 四是每一位员工都必须配备口罩。要求员工在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必须佩带口罩,并按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做好已用口罩处置。 五是每天进行至少一次卫生消杀。企业复工前2-3天必须对重点场所开展清洁消毒行动,复工后每天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六是每个企业落实一处隔离场所。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桂城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七是企业食堂建立一个错峰用餐制度。组织员工错峰用餐,并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避免室内群体聚集。无自有食堂的采用配送餐方式解决。 八是一次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各相关园区、载体及企业必须分散、分批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培训,不得采取集中培训形式,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及时共享视频资源,支持企业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自主开展节后复工培训。 三、企业复工安排 (一)企业(单位)2月9日24时前复工申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单位)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如属于以上可复工行业范围,且满足一级响应期间防疫措施要求,可申请提前复工。各社区收集好企业(单位)申请复工相关资料(见***2),于复工两天前向桂城街道经济促进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复工后,方可复工。 (二)企业(单位)2月9日24时后复工 如企业(单位)于2月9日24时后复工,根据企业用工人数分类申报: 1.企业人数超过100人(含100人)的报街道企业复工专责领导小组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工; 2.企业人数少于100人的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复工。 (三)平洲玉器珠宝小镇企业、商户不得早于3月1日24时前复产、复工、开市 平洲玉器珠宝小镇企业、商户不得早于3月1日24时前复产、复工、开市,具体要求由平洲玉器珠宝小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明确。 (四)城市更新重点区域的复工 卓成工业园、平洲工业园、平北工业园、平西桥南工业园、新填地工业园、禾仰工业园、夏西三联工业园、夏东涌口工业区、石钢铁市场工业园等工业园内企业,不论员工数量,全部由街道企业复工专责领导小组统一受理。 注意事项:企业必须提前两天按相关手续申报申请复工相关资料(见***2)。 四、企业复工的工作要求 (一)一级响应期间,已复工企业(单位)必须填写每日一报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于每天15时前报所在社区或桂城街道经济促进局,保证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无事亦要“零报告”。各企业根据要求及时报送疫情防控情况,发现疑似病例的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隔离防护等相应措施。 (二)桂城街道相关部门将对企业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发现不符合“四个到位”、“八个一”规范情形的,将责令整改;对整改仍不到位的,将责令停产停工。对出现确诊病例的企业一律封闭停产。 (三)对满足复工条件的企业,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快审批流程,要求自企业提交资料起,三日内必须审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上级或桂城街道防控指挥部有要求的除外。 (四)企业负责人或员工故意拒不落实防控措施的,由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桂城街道企业复工申请流程.doc ***2 桂城街道企业申请复工需提交资料(1).zip ***3:桂城街道企业复工日常防控工作操作指南.doc ***4:桂城街道写字楼载体、产业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南.doc ***5:桂城街道各社区联系方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