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推广保康三在机制
12月12日,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武汉召开,保康基层党建“三在”工作机制在全省推广。“三在”工作机制是今年保康县委推行的乡镇干部以岗位在村、重在服务、责在联心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机制。在武汉主会场,保康县委主要领导围绕“三在”工作机制,做了《让乡镇干部进村入户,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的交流发言。
保康县委从基层实际出发,按照“保持稳定、有序轮换、人岗相适、发挥优势”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村实际和干部能力匹配因素确定驻村干部,让熟悉党务的驻班子弱村、熟悉产业的驻经济穷村、熟悉法律的驻治安乱村,确保人人都有驻村任务,村村都有驻村干部。进而引导驻村干部当好政策法律的宣讲员、经济发展的指导员、为民服务的代理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基层党建的联络员。
在推行“三在”工作机制中,该县建立驻村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乡镇干部驻村工作记实制度,规定干部驻村统一在村办公楼办公和住宿,条件不具备的,在村委会周边农户或学校食堂定点就餐,要求干部驻村全年不低于96个工作日,驻夜不低于12次,每月不低于8个工作日,每月落实50至100元的交通补贴,让乡镇干部真正沉到基层,与群众坐到一起、干到一起、联到一起。
同时,该县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为民服务网络,全面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让为民服务成为乡镇干部的常态和自觉。县里成立政务服务中心,乡镇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村设立便民服务室,村民小组设立为民服务代理点,乡镇干部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楼式办公、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全天候服务,引导乡镇干部把主要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为民服务上来,让基层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根据群众所办事项,实行分类办理,对程序简便、可当场办理的作为自办件,需现场勘查或不能即办的作为承办件,需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办理的作为联办件,需上报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代办件,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发展规划的作为控制件,真正实现“群众动动嘴、干部去跑腿”。
今年以来,全县各乡镇干部共受理代理服务事项18656件,已办结18025件,在办633件,办结率96.6%,群众满意率达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