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审计局三项措施助推党建扶贫法治惠民工作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建扶贫・法治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委法治〔2017〕1 号)文件的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关于精准扶贫“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的***精神和切实发挥审计机关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职能作用,黔西南州审计局从三方面方面推进“党建扶贫・法治惠民”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州审计局成立法律服务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雷宪春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法规科,负责日常协调等工作;二是印发了《黔西南州审计局关于开展“党建扶贫・法治惠民”活动工作方案》。方案对指导思想、帮扶方式、帮扶原则等进行了规定,要求严格按方案组织帮扶;三是组建法律服务团。驻村的审计干部,为该村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实行“四个一”工作制、推行“五办理”工作法和当好“四员”。法律顾问在工作中遇见难以解决和处理的法律问题,及时反馈局法律服务团共同研判,便于工作开展和推进。
开展法律服务精准扶贫工作,是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脱贫攻坚、决战全面小康的重要举措,在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中,有利于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职业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