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保局社会保险征缴处到我州调研
12月5-6日,省社保局社会保险征缴处处长郑世勇一行到我州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的扩面、基金征缴工作、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黔人社厅发〔2015〕34号(统一缴费年限政策)、黔人社厅发〔2015〕35号(完善个人账户政策)文件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指导。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亚黔,州医保中心主任孙学耕等陪同到兴义市、普安县进行调研。
调研座谈会上,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副科长陈付、兴义市医保中心主任杨坤、普安县许元合副局长分别就我州的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兴义市、普安县医保工作、基金征缴、基金运行安全、医疗行为作了汇报。
副局长洪亚黔作了补充发言:我州城乡居民的参保工作全面扩大征缴工作,力求做到应保尽保;继续扩大我州医保工作政策宣传,不仅针对老百姓,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加强组织学习。并建议省厅:1.参保统计应以参保率作为要求指标。参保率=(人口统计数-外出务工人数-职工医保参保人数)/人口统计数*100%,并做到应保尽保;2.城乡居民参保费用一直呈阶梯性上升,不但老百姓不理解,政府、人大等很多部门也都不理解,征缴工作异常严峻,参保费用最好以3-5年为一个时限进行递增;3.人社部门一直没有医保工作经费,医保工作推进举步维艰,希望省厅能帮助争取到部分工作经费。
郑世勇处长对我州医保政策的落实、医保工作的推进、基金运行安全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今后我州参保工作、基金运行安全、外来务工人员医疗关系转移等工作进行了指导。他指出:一是黔西南州认真落实了黔人社厅发〔2015〕34号(统一缴费年限政策)、黔人社厅发〔2015〕35号(完善个人账户政策)文件精神;二是一定要摸清、摸透黔西南州参保人员的结构、底数,针对不同类型的人群做好宣传工作,做到应保尽保;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四是一定要按照《规程》经办程序要求办理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医保关系转移工作,并做好月报表;五是一定要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积极、认真探索、创新医保工作,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充分体现医疗保险工作的价值,发挥医疗保险工作的正能量,正确行使职权,做到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医疗保障环境,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