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政局争取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0万元
州民政局争取到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0万元,救灾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支持灾区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州减灾委针对6月22日兴义市、晴隆、贞丰、兴仁、安龙、普安县遇受的洪涝灾害,于6月23日启动州Ⅳ级应急预案。省减灾委,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贵州严重暴雨洪涝灾害,分别先后启动省Ⅲ级救灾应急响应和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铜仁、遵义、毕节、黔东南查看灾情,指导救灾工作。中央下拨贵州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0000万元,省民政厅根据各市(州)受灾情况进行分配,我州争取到中央资金***0万元,救灾帐篷400顶,棉被1000床,折叠床500张,折叠桌100套,用于近期暴雨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房恢复重建补助和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州民政局要求,各县(市、义龙新区)在资金分配过程中,要深入核灾,精准到户、到人,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建立需救助对象台账。要突出重点,按照受灾群众受灾程度、自救能力等因素,实施分类救助,要及时进行资金调度,尽快将中央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到受灾人员手中,根据灾区群众需求,及时调运发放救灾物资。全力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