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四季度我州争取到省级前期工作经费借款资金1000万元
2016年第四季度,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前期工作经费借款项目通知,州发改委积极组织各县(市、试验区)根据《建立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资金池”实施方案》开展申报工作,本批省级前期工作经费性质为借款,为确保资金使用和监管的有效性,申报过程中,省、州、县三级发改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均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了各自职责内容。经过努力,省发展改革委在2016年第四批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下达通知中共下达我州12个项目借款资金共计1000万元。
据悉,使用借款方式建立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资金池”为创新使用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加大对“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特别是大数据、大旅游、大生态“三块长板”和脱贫攻坚、基础设施、教育医疗事业“三块短板”以及PPP等项目前期工作支持力度,做好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储备做了有益的探索,对促进民间投资和缓解政府及企业资本金不足的压力有积极作用。
(国民经济综合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