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档案室通过"省特级"复查验收
11月27日,省档案局、省检察院等部门联合组成档案复查评审组,对炎陵县检察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晋升"省特级"档案室进行复查验收。
评审组通过听取汇报,审查材料,实地检查等方式,从"组织管理、保管保护条件、基础业务工作、开发利用"四大块进行综合评议。评审组对该院的档案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该院档案管理规范有效,基础业务扎实,档案开发利用工作成效显著,特别是档案数字化管理走在全省前列,符合"省特级"标准,复查合格。同时,评审组也指出了该院在档案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进一步加强档案设施配置,提升档案数字化管理成效,促进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发展。
据悉,炎陵县检察院是株洲市检察系统第一个被授予"省特级"档案室的机关单位,年均查阅档案100余次,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为业务部门干警办理疑难案件提供了参考借鉴,促进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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