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仲裁院集体学习调解协议仲裁审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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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4日发表
近日,新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利用周一例会时间,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章节进行了认真学习。仲裁审查俗称置换,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争议事项达成和解协议或经基层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后将协议置换为仲裁调解书的一种司法确认形式,具有便民高效、节约司法成本的特点。
近年来,随着劳动者知法用法意识的不断提高,来仲裁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仲裁审查的请求越来越多。为了更好地服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仲裁院组织全体员工对仲裁审查的程序、内容等进行了详细学习,并就重要部分进行充分讨论,达成共识。据统计,仲裁院2018年以来共计受理仲裁审查52起,涉案金额100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新郑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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