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多项殊荣
近日,省司法厅下发文件通报表彰了一批人民调解能手,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陈炳瑛荣获“全省人民调解能手”称号。去年,市医调委被省委省委政法委授予“2012年度全省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构建和谐广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全省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人民调解组织。市医调委还因组织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规范、工作业绩突出,被市司法局授予“佛山市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十佳示范单位”称号。
市医调委是全省首家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运作的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市医调委自2011年8月30日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以“化解矛盾促进医患和谐”为工作目标,遵循“中立、专业、规范”的工作宗旨,坚持“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工作原则,不断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医疗纠纷诉前联调、法律医学专家意见征询等制度,着力加强调解队伍、业务、对外宣传等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努力搭建医院与患者平等协商的沟通平台,有力促进和谐医患关系,截至 2013年4月底,市医调委共接待当事人来访、来电咨询 508人次,受理医疗纠纷119 件,结案105件(达成调解协议 89件,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16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47 件,现场应急处理20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刑事案件40 件。患方诉求赔偿金额3235万元,经调解实际赔付金额 176.5万元,至今无一例反悔,协议履行率达100%,真正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了事,接受当事人赠送的感谢锦旗5面,感谢信8封,取得了人民群众满意,医疗机构满意的良好社会效果。
日前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严植婵在调研我市工作时,对市医调委的运作模式和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佛山模式值得在全省推广。市医调委的成功运作,凸显出专业人民调解化解医患纠纷的“第一道防火墙”作用,为维护佛山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局基层司法人民调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