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清白档案入学升学刑事记录封存保护失足少年
尚未成年的李小华(化名)涉罪陷入困境,检察官对他作出不起诉处理,还封存了他的刑事犯罪记录,使他顺利考入大学。记者近日从奉贤区检察院获悉,新《刑诉法》实施以来,该院已对2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处理,对111名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记录予以封存。
两年前,17岁的李小华因琐事与张某发生冲突,李小华当即纠集钱某、施某等6人携刀前往,张某也纠集人马应战。双方在一小区公园内发生斗殴,李小华在打斗中受伤。
奉贤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认为,李小华实施了聚众斗殴行为,构成犯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作案时是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且李小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可从轻处罚。最终,检察官对他作出了不起诉处理决定,同时决定对其进行为期6个月的帮教。鉴于李小华即将参加高考,检察院根据新《刑诉法》规定,对他实行刑事记录封存。
早在新《刑诉法》实施前,奉贤区检察院就探索建立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制度。这项制度为他们的人生道路扫去了阴影。检察官介绍,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记录封存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将在案件卷宗封面上标明涉少犯罪,封存保密字样,并由专人对卷宗(包括电子档案)实行严格的保密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借阅、摘抄、复制,并不得出具犯罪证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封存者可不报告曾经犯罪的事实,持清白档案入学、复学、升学、就业及参加相关技术技能资格考试等。
据悉,该院对111名涉罪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记录封存措施后,未发生一起违法披露事件,已有2名涉罪学生被高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