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政策体系全面建立
每人每年15元标准设立专项补助经费
日前,记者从市卫生部门获悉,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自今年起,我市按辖区服务人口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设立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社区居民免费提供适宜公共卫生服务。
按照《实施意见》,我市从加大财政投入、实施标准化建设、完善医保政策支持等多个方面,建立健全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的政策措施。今年起将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专项补助经费,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每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万元、每处社区卫生服务站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进行标准化建设;设立社区常用药品“零差率”销售专项补助经费,对社区100种常用药品实行统一招标、采购、配送和“零差率”销售,由同级财政按辖区服务人口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记者 唐志美 通讯员 孙万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