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法院启动清欠工资款快速审执机制
从立案受理,到先予执行后发放工资款,前后不到半个月时间。金山区法院启动清欠工资款快速审执机制,1月7日下午将执行到位的200万元工资款发放给了300多名农民工。
2006年10月,金山区某公司作为发包方委托建筑公司承建五幢大楼,工程款近7000万元。双方约定建筑公司先垫资施工,待中间结构验收通过后,发包方支付50%工程进度款,其余工程款按月支付。之后,建筑公司组织300多名农民工日夜施工。去年10月底,三幢大楼主体结构已近封顶,发包方却无力支付巨额工程款,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也不知去向。
此前,建筑公司已拖欠300多名农民工工资款380万元长达一年。发包方人员突然蒸发,建筑公司又一时无力支付职工工资。为此,建筑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方支付4000万元。由于涉及300多名农民工的工资,建筑公司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工资款。金山区法院受理后,迅速对发包方的银行账户及相关资产冻结查封,执行到位200万元。
据了解,去年12月17日起,金山区法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涉工资款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在受理立案、财产保全等方面为农民工开辟简便、快捷的立案绿色通道。同时,在程序合法的前提下,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审理。诉讼费等费用则可根据实际情况缓交或免交。审结后,法院启动快速执行机制。
截至1月7日,法院已执行到位并发放工资款及劳动报酬450万元,涉及农民工人数9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