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进一步加强区县环保局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环保审批管理
日前,市环保局织召开区县环保局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环保审批管理工作座谈会。全市各区县环保局负责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审批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局污控处就日前下发的《关于严格本市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环保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转发市市政局《关于加强市政道路与管线工程夜间施工噪声管理的通知》文件主要内容进一步作了阐述,明确环保夜间建筑施工审批范围,今后市政道路与管线夜间施工由市政部门实行备案制度,其工地一般位于道路红线内,环保部门今后不再进行审批。同时对全市夜间施工审批时间、“申请审批表”填报和上网信息、夜间施工告示牌等作了统一要求;对“关于特殊需要连续施工的证明材料”和“必须连续超过3天施工作业的技术报告内容”作了规范,要求各区县在许可夜间连续超过3天施工作业的,必须填写“连续超过3天夜间建筑施工作业情况备案表”到市环保局备案。与会人员还就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总量控制与排污申报进行了讨论和交流。此次座谈会的召开对进一步规范、统一全市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审批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