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绿化带内放牧的通告
近期,部分镇街的养羊户在绿化带内随意放牧,导致绿化苗木、花草损害严重,破坏了绿化景观。为从根本上遏止违规放牧对绿化景观造成的破坏,根据《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绿化带内放牧。
二、根据《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对违反规定随意在绿地内放牧的,将依法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造成损害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屡次不改、造成重大损害后果和拒绝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由园林、执法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负责禁止在绿化带放牧工作的巡查督导及行政处罚。
四、镇街要充分发挥属地监管责任,积极做好辖区养殖户管理工作,制止养殖户在绿化带内放牧。
五、希望广大养殖户要积极维护良好的城市绿色植被环境,珍爱我们美好的家园;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对违法放牧进行举报。举报电话:83223698,12319。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章丘市园林局
章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