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公安局印发平安望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6.07“”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6.09”、省公安厅“6.14”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吉林、厦门、广西等地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避免望谟县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为望谟县灾后重建、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6月17日,望谟县公安局印发《“平安金望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动员全警展开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县公安局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消防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望谟县人民政府2013年消防工作实施意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安监、工商、文化、教育等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整改我县消防安全重大隐患单位,查处我县消防违法案件,公布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灭火救援疏散演练,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县公安局专门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专项行动工作。县局班忠胜政委任组长,周宏生副局长、消防大队甘佑海教导员任副组长,县局指挥中心、消防大队、治安大队、各乡镇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消防大队,高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消防大队参谋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平安望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工作开展、部门协调、业务指导、资料收集和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县公安局确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内容。检查范围为全县范围内各类经营性企业、单位和场所,一切无论大小,逐一排查,一个不漏。检查重点为消防大队、各派出所要采取按行业逐个进行拉网式排查的工作方法。重点排查下列行业(单位和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含高速公路、市政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城市综合体,工业园区,农村50户以上村寨。检查的主要内容主要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设备运行、防火分隔、人员安全疏散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运行等12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县公安局明确了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作。二是建立“层级”管理,实行“实名”排查。三是立足全警消防,实施多警联查。四是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助推整治成效。六是公布不良行为,多渠道曝光隐患。七是实战演练,全天候守牢防线。
据悉,“平安望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已全面展开,6月17日至7月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至9月20日为重点治理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将进行检查验收。